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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bob官方下载地址    发布时间:2023-12-28 02:58:24   浏览量:1

  “小区地面车位,明明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,未经业主同意,物业凭啥收费?”1月21日,济源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,她所在的济源市恒通花园小区地面停车位,被物业下发通知,“只有向物业缴纳费用,才能停车”。究竟咋回事?东方今报·猛犸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。

  21日下午,济源市恒通花园小区,记者在小区道路两侧,看到了市民王女士所说的部分地面停车位。王女士说,以前车位是免费的,这两天物业贴出收费通知后,业主们炸了窝,表示很气愤。

  在该小区一栋单元门前,记者看到了物业张贴出的通知。通知称,为了规范车辆停放管理,切实维护交通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2019年1月18日起开始报名,拟采取对小区地面上的车位进行有偿使用。有使用地面车位意向的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缴费。

  通知同时称,车位使用费按照每个车位每月100元收取,每次缴费使用的车位年限为2年,前两年按6折优惠收取,随后每两年涨10%。收益将全部用于小区建设和反馈业主,所收费用单独建账,地面车位的收益情况将每年对全体业主公示,列出收支明细。但物业的这一做法遭到了业主们的强烈。

  物业的说法,业主刘先生和其他业主并不买账,在他们看来,所缴纳的物业费已经包含小区建设费。“明明是公摊面积,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,物业凭啥要收费?”连日来,业主们几番交涉,但物业并没明确答复。

  21日下午,记者找到了恒通花园小区的物业。对于业主们所称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面积一事,物业公司经理苗先生表示认同。

  他解释称,正是因为地上车位是全体业主的,而只有少部分人使用,影响到了全体业主的权益。之所以对地面停车位收费,是考虑到小区的车辆规范管理。所收取的费用,也是用来回馈全体业主的。

  听物业说起小区车辆管理,业主们就更来气了,纷纷要求记者到现场看一看。记者看到,小区宽6米左右的道路中央被设置了大约50厘米高的防撞柱。业主王女士称,这样的设置,让原本不宽的道路变得更拥挤,不仅增加了安全风险隐患,更给驾车出行造成不便。“容易让老人和孩子不小心撞上;日常开车和停放车辆时容易剐蹭。”业主李女士抱怨说。

  一边是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混乱亟须解决,一边是地面停车位业主们拒绝有偿使用,面对连日来为此讨说法的业主,苗经理也很头疼。

  部分业主建议,撤掉防撞柱、增划停车位后,如果仍有车主乱停乱放,物业可以锁车罚款。但这个提议,让苗经理很是尴尬,“作为企业没有罚款权”。

  记者现场看到,虽然小区地面车位少,停车难,但小区地下停车场却显得冷清。“多数业主不愿意买或租。”苗经理表示,业主们的建议,最终决定权不在物业,需要和小区的开发商恒通置业公司做申请。

  22日,记者联系上了该小区的开发商恒通置业公司的负责人牛先生。“业主表达诉求应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,不能仅代表个别人的利益。”恒通置业负责人牛先生表示委屈,“业主们应理性维权。”

  “小区932户,每个家庭1到2辆车,算下来将近1500辆车,小区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停车需求,届时该让谁停或不该让谁停?”他解释称,车位实行收费后,收取的费用将用于回馈全体业主和物业建设。针对个别业主提出撤掉防撞柱,规划停车线,他表示:“遇到紧急状况,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。”

  他介绍:“目前防撞柱的设置,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两侧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。”业主这一建议,是不切实际的,不符合大部分业主的利益。此外,防撞柱上设置有警示漆,同时夜间灯光亮度充足,能满足业主的安全通行。

  就业主提出春节期间免费开放地下车库的建议,他认为不可行,一是春节期间小区车辆增多,开放式管理会导致车辆成倍增加,势必影响已购买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使用。

  二是目前没有有效手段,对小区车辆归属做鉴别,“如果开放,直接后果是导致有车库的业主开不进去、出不来”,且小区内的地上和地下会拥挤不堪、杂乱无序,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。

  三是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有限,即使开放,不仅增加管理难度,而且远远满足不了车辆停放需求,会更加导致车辆难以停放,还直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,如车辆剐蹭、通道的不畅通等。

  他最后表示,虽然物业公司运转困难,但是仍在积极筹措资金,计划在春节前向业主馈赠礼物,回报对物业工作支持的业主。

  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王小军律师认为,首先,物业该不该收取车位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四条规定:“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”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,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对于小区内公共停车位如何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:“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:(七)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。”根据相关规定,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授权的情况下,无权对车位这个涉及所有业主的管理事项做出收费管理的决定,也就是说,物业要收取车位费,须经业主共同决定。

  其次,撤除道路中间的防撞柱,在小区内增划车位,这样的一个问题要根据当初规划时的图纸来确定,图纸中的车位和防撞柱都是要经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的,要想改变规划,必须报批,不经审批不得变更。

  最后,物业对小区内车辆的管理。车辆如何停放是决定物业尽没尽到责任的标志,现在出现乱停乱放,物业以收取车位费的方式,根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。

  车辆没有停在停车位内,物业是不是就不管理?或者根据物业说法,没有处罚权就没办法管理呢?显然,小区内的乱停乱放不能和是否收费画等号。物业应提升服务质量,比如,物业部门的门岗应知道小区内目前有没有剩余车位,通过合理引导进入小区的车辆等,解决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。